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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新通知: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推介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7:28  |  查看次数:[]

服务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对需要岗位信息的开展职业介绍,对需要求职技巧的提供职业指导,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开展就业援助,使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服务行动的措施有哪些?


扎实做好跟踪管理


各地人社部门要抓紧协调教育部门,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同步分解下发本地户籍人员信息,推进省内跨地区信息交换,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发挥各类渠道作用主动登记,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集中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将各类渠道获取的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对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服务情况清。完善实名信息服务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为跟踪服务提供支撑。

  

积极推进精准服务


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底数、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四个一”服务——


给毕业生一封信,介绍就业服务行动安排,告知政策服务享受渠道,提供信息查询路径。


发放一份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明确政策内容、服务事项、享受条件和申请流程,力促毕业生对政策服务应享尽知。


开展一次职业指导,讲解求职面试技巧,开展模拟招聘,提供职业素质测评,帮助毕业生合理确定职业定位,提升求职能力。


制定一份求职计划书,明晰求职意愿、技能水平,提出职业规划方向,推荐适合的就业服务项目,帮助毕业生确定求职路径。

  

深入开展分类帮扶


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收集岗位信息,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场专场招聘,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


集中开展就业见习,根据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见习需求,开发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组织双向选择洽谈会,使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荐参加适合的培训课程、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就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制定专项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

  

加强就业权益保护


结合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梳理发布政策经办清单,精简政策凭证,着力抓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面等政策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


开展一次就业权益保护专题宣传,解读劳动就业政策法规,整理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和维权警示,畅通投诉维权渠道,提高毕业生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


上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下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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