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托克逊县基层一线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高校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300人。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为主。
2、报考公安干警岗位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
5、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考的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等有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
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高校现场报名。
2、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3、面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确认。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和基本写作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题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按面试时间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满分 100分,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由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订拟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可根据高校教学实习安排先到岗实习,实习合格,按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历届生持拟聘用协议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2、应届毕业生在岗实习期间可发放1000元/月生活补助,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参照事业单位套算工资待遇等,交纳五险两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工资待遇详见附表。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表现优秀的,可在托克逊县招聘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时直接予以录用。
5、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统一安排食宿。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托克逊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5—8819951
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一、管理岗十级
大专学历年工资共计111074元。其中:月工资5351元(含社保),高温费(2000元)、冬碳费(648元)、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民族团结奖、绩效考核奖等合计22148元,单位补助(年)住房公积金6192元、社保五险18522元。
二、管理岗九级
本科学历年工资共计116265元。其中:月工资5644元(含社保),高温费(2000元)、冬碳费(648元)、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民族团结奖、绩效考核奖等合计22148元,单位补助(年)住房公积金6612元、社保五险19777元。
招聘时间:2019年12月06日下午10:00
招聘地点:学生发展中心二楼招聘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