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2020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升金昌市金川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金昌市金川区2020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0年金昌市金川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人才共3名,其中,双湾镇中心卫生院2名、滨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二、引进对象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应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求专业和引进人数详见《金昌市金川区2020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需求目录》。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5.应聘人员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以需求目录上要求的条件为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高校联合举办的招聘会现场报名或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相关材料的传真件或扫描件。
报名单位:金昌市金川区卫生健康局(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宝运巷3号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杨延斌,联系电话0935-8236964,15193592736,邮箱:1021220128@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或纸质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金川区卫生健康局面试或考试通知。
(三)面试和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川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工资待遇
1.纳入金昌市金川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按照金昌市金川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核定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定期体检、生活补助、绩效奖金等。
(二)优惠政策
1.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研究生享受每月1200元的岗位津贴。
2.凡集中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享受免租周转房。
3.引进人才在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的标准,由区财政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4.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或评聘职称。
(三)待遇保障
实行绩效工作制,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
(四)优先培养
优先安排急需紧缺人员到省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以上引进政策,由金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金昌市金川区2020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需求目录
金昌市金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金昌市金川区2020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需求目录
序号 |
用人单位 |
需求岗位 |
需求专业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博/硕/本) |
是否限制应届毕业生 |
能力业绩及工作经历要求 |
引进方式 |
编制情况(是否有编制) |
备注 |
长期全职 |
柔性引进 |
1 |
双湾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影像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 |
2 |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否 |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
√ |
|
是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 |
滨河路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1 |
√ |
|
是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